发布时间:2022-09-28   来源:   作者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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望江县人大常委会开展《安庆市实施林长制条例》执法检查

受安庆市人大常委会委托,7月12日,望江县人大常委会成立执法检查组对望江县贯彻落实《安庆市实施林长制条例》情况开展执法检查。7月15日下午,执法检查组在县林业局召开《安庆市实施林长制条例》执法检查座谈会,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肖好汉出席会议并讲话。

检查组一行先后赴雷池镇西联村娜塔栎产业基地、漳湖镇大湾村薄壳山核桃基地、武昌湖湿地等地,现场察看镇、村两级林长制条例宣传和贯彻落实情况,尤其就森林(湿地)生态资源保护和发展存在的问题,深入分析原因,交流对策建议。

座谈会上,执法检查组听取了县林长办、应急管理局、公安局、检察院、财政局、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等部门关于《条例》颁布实施以来贯彻执行情况、取得的成效和典型经验汇报,与会人员就林长制落实情况进行了交流发言。

肖好汉对我县林长制工作表示肯定,并对下一步工作提出要求。他强调,一是管理机制要进一步完善,林长制实施是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,保护青山绿水的全局性、长期性重要工作任务,基层管理要发挥好考核指挥棒的作用,不断强化思想认识和重视程度,深入推动林长制条例实施,助力乡村振兴。二是工作举措要进一步优化,要加强部门协作和执法联动,加强监督检查,形成工作闭环,强化合力。相关部门要加强林业资金保障和项目争取等力度,进一步整合资源,提升基础设施建设和林业管理水平,加强基层科技力量及技术支持。结合望江实际,尤其要加强湿地保护,严守生态保护红线,切实推进湿地保护法的贯彻实施。三是宣传教育要进一步强化,宣传教育手段要接地气,采取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,加强宣传和引导,深入群众、深入基层、深入人心,提升群众法律法规意识,使其内化于心,外化于行。(任育琦、李青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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